【明報專訊】近期多倫多地區傳有共管柏文立案法團疑遭外人把持﹐曝露現行法例對立案法團成員資格規定寬鬆。不過﹐業界認為﹐補塞漏洞方面﹐政府改例一刀切的做法不適合﹐較可取是由大廈自行把關﹐保障業主利益。
近月來﹐多倫多及密西沙加爆出若干共管柏文大廈有非業主擔任立案法團成員﹐引來業主不滿﹐要求撤換。根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稱﹐一些業主抱怨不獲准出席會議﹐也取不到大廈批出的服務合約的資料。
對於外人參與共管柏文立案法團工作可能背後另有所圖的說法﹐加拿大華人物業管理協會會長余月瑛並不感到意外。她指出﹐目前有少部分大廈沒有人願意加入立案法團﹐但在另一些的大廈﹐卻出現別有用心的人千方百計的想要染指。
業主立案法團管理的預算數百萬元﹐但工作屬於義務性質﹐很多業主都不願參與。余月瑛說﹐這些工作沒有報酬﹐一般是獲聖誕節禮物答謝。
現行法例對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的資格要求寬鬆﹐基本上任何人年滿18歲﹐智力健全及並非破產﹐便可以出任﹐甚至乎非業主也可以透過選舉加入。
不過﹐她並不同意由安省政府一刀切的立法收緊﹐因為實際上出現問題的大廈為數極少﹐不宜全面將資格門檻升高﹐以免更難找人參與這些無酬的義務工作。
她表示﹐業主購買單位﹐投資也好﹐自住也好﹐用的都是血汗錢﹐大廈可以利用既有的自主權力﹐自行制定附例﹐保障他們的利益。
她表示﹐如果業主對外人參與大廈日常營運及經費管理存有戒心﹐較為可取的方法是通過特別附例﹐規定業主或居住在大廈內的業主才可以當立案法團成員﹐便能夠消除這方面的擔憂。
據她指出﹐只要有51%業主投票支持﹐附例便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