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來自深圳的準女研究生,上周六來港購物後失去聯絡,其父母連日來擔心不已,呼籲尋人。豈料事件峰迴路轉,日前揭發女生因在港偷竊被捕,遭判囚14天。女生在內地同學仍質疑此乃網上造謠,其家人亦懷疑事件或涉誤會。惟案情指出,女生在36分鐘內於屯門3間店舖偷竊價值逾2400元的化妝品及保濟丸等,她亦承認因貪心而犯案。 被告羅琬璐(20歲)於周一(7月3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案情指出,於上月29日約下午2時24分,被告先在屯門時代廣場一間萬寧店內偷取無比滴及面膜等貨品後,再到屯門市廣場一間卓悅店偷取6瓶化妝水及卸妝水等,兩次犯案亦無人發現。 保安翻查閉路 追出截查 同日下午約3時,被告到屯門市廣場一間萬寧店犯案。當被告攜同贓物離開店舖時,保安員起疑並翻查閉路電視,發現她未有付款,於是追出截查。其後保安員在她的環保袋中發現未付款的化妝品及保濟丸等,報警處理。 警到場 背囊搜出贓物 警方到場後在她的背囊搜出其餘贓物,包括面膜、化妝品、保濟丸及無比滴等(見表),總值2426.5元。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心而犯案,認罪後遭判囚14日,目前正於羅湖懲教所服刑。 據內地傳媒昨報道,被告的親友均不相信事件屬實,其同學及好友稱盜竊一事難以置信,質疑有人網上造謠。 被告父:女兒性格我是知道的 被告父親向內地傳媒表示,被告在深圳就讀大學期間,每學期均會來港購買化妝品送給家人,購物後會即日返回深圳,並稱「這種行為(犯案)從來沒有過,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其父形容被告性格活潑開朗,又稱她英文不錯,但不諳粵語。 被告在大學的輔導員向傳媒表示,不會因事件峰迴路轉而感尷尬,亦不會後悔曾經轉發相關尋人信息。該輔導員表示,有其他教師認為被告是好孩子,質疑她被人誤會。 【案件編號:TMCC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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