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今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修訂《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例禁止直接或間接歧視餵哺母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表示會將上述修例列為優先工作,稍後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有推動餵哺母乳團體的成員認為,政府現在才推動立法「是有些遲」,但歡迎決定。 聶德權﹕盡快交立會審議 聶德權說,該局有很多工作要準備,包括4條歧視條例的檢討,政府已選擇9項工作優先處理,當中有關明文禁止直接或間接歧視餵哺母乳婦女一項,會盡快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平機會歡迎 團體:有些遲但開心 平機會表示,現時本港沒有明文規定歧視母乳餵哺是違法行為,但香港餵哺母乳的婦女愈來愈多,有需要明確訂明歧視餵哺母乳的婦女屬違法,會方對政府將此列作優先工作表示歡迎,盼政府盡快處理。 平機會補充,去年3月向政府提交「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時,建議可把禁止歧視餵哺母乳婦女的明確條文放在《性別歧視條例》下,獨立分類或視為另一種性別歧視,或者可納入《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家庭崗位定義中,而餵哺母乳的定義應該包括集乳。 推動母乳餵哺的愛童行家庭協會創會委員黎黃佩嫦說,她參與爭取立法逾10年,台灣早於2010年通過相關法例,現時香港才推動立法「是有些遲,但都開心」,歡迎政府決定。黎太又說,一旦立法,餵哺母乳的母親就有法可依,知道被人歧視時可要求平機會處理,得到保障。她說現時仍不時收到有母親投訴在餐廳餵奶時被趕,或在巴士上餵奶時被不禮貌對待,相信立法後政府會多做公眾教育,令市民明白餵哺母乳其實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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