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攝影師張德榮不滿政府築起圍欄關閉公民廣場,並定下不合理使用規則,限制其集會及表達自由,2014年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原定昨開審,惟張德榮一方在覆核理據中申請加入政府錯誤把公民廣場劃為私人地方,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開審。 指政府錯誤劃為私人地方 原訴張德榮一方陳辭時申請更改司法覆核的理據,加入政府錯誤把公民廣場劃為私人地方,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涉及表達自由的條文。原訴方指出,公民廣場是政府官員服務市民的地方,故應為公眾地方,政府卻以自己是地主為由,定下規則只於周六、日和公眾假期開放,其餘時間則需申請,認為是錯誤做法和違反表達自由,故申請把相關理據加入。 政府一方表示,是次爭議點無關原訴要求新增的理據,而原訴直到開審才提出新理據會是對政府一方不公,故反對申請。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終容許原訴把政府錯誤把公民廣場劃為私人地方加入為理據,但拒絕讓原訴加入關乎表達自由的條文,並給予時間政府一方考慮相關新增理據,押後開審。 【案件編號:HCAL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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