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洋航空事故後,國會在今年引入的C49號法案再被提起,聯邦運輸部指,該項保護乘客權益的法案若獲得通過,同類事件便不會再發生。 該法案所建議的法例會強制凡在停機坪上延誤3小時的航班,航空公司在安全情況下便需要給乘客提供食物及水,以及可落機的選擇。 有網民提及有國際航班條例規定,在指定時限內需給延誤乘客提供食物及水,以及可落機的選擇。以其中一加拿大航空公司的規條為例,指若出現延誤時乘客已在機上,航空公司在安全和可行下給乘客提供飲品和小食。當延誤超過90分鐘,而情況又許可下,航空公司會提供選擇讓乘客先落機,直至航班可離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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