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江門一名羅姓保母的父親早前去世,她於守孝期間登門向僱主辭職,並討回1500元(人民幣·下同)工資,未料僱主竟以「破壞了他家風水」為由,執意不讓她進門,且拒不支付薪金,羅女遂向法院求助。法院立案後,僱主既不出庭應訴,也沒提交任何證據。近日,江門蓬江區法院審理後,裁定僱主要向羅女支薪。 據羅女憶述,去年10月23日,她到李姓僱主家中面試,翌日正式上班,月薪3000元,但雙方並沒簽訂合同。不過,上班約半個月後,她的父親突然中風去世。由於羅母年事已高,且身體不好,她便向李家辭工。 羅女續稱,當她到李家討回半個月的薪金時,對方竟執意不讓她進門,雙方為此起爭執。李姓僱主竟稱,他是做生意的,講究風水問題,羅女的父親去世,因此「是不可以隨便進他家的」,反指羅女「故意」跑到他家,質問:「究竟是什麼意思?」 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姓僱主拖欠羅女半個月薪金共1500元,卻放棄其訴訟權利,加上其不付錢的理據欠缺法理依據,故判決他要如數支付給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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