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出租工廈作住宅列為刑事罪,只在工廈單位居住的住客可獲豁免。社區組織協會昨到立法會大樓外請願,約20名市民到場,抗議政府未有妥善安置工廈居民,擔心新修訂會爆發工廈逼遷潮,令工廈居民成為最大受害者。 料逾萬租客受影響 社區組織協會估計,本港有約1500幢舊式工廈,逾萬名租客受修例影響。協會認為住屋問題正處於非常困難時期,工廈居民只是受形勢所逼,因工廈單位的租金相對私人樓宇便宜,在無選擇之下才入住工廈。社協擔心修例一旦通過,會掀起工廈茤邿G遷潮,令私樓的茤郅搢D上升,因而推高私樓茤觓痕驉A即使工廈居民獲豁免刑責,都會成為修例下的最大受害者。 社協建議政府調低關愛基金的工廈搬遷津貼申請門檻,以及增加公屋供應,根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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