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男童手淫 男化妝師判服務令
[2017.06.14] 發表
【明報專訊】擁有碩士學位的化妝師,向在網上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的15歲男童支付340元,邀對方到其寓所內互相手淫,男童父親發現後報警,化妝師早前認罪,裁判官昨表示被告的一系列報告內容正面,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馬浩賢(27歲)昨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他早前承認於今年1月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辯方引述報告指出,被告對事件有悔意,獲家人支持,且被告經常參與義工活動,請求裁判官輕判。
裁判官接納被告的心理、精神、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所指,相信本案是單一事件,又考慮到被告已還押兩周,已取得很大的教訓,決定判被告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勸他若有問題可向家人及社工傾訴。
【案件編號:WKCC2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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