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涉收受壹傳媒集團時任主席黎智英捐款25萬元,沒向立法會申報,他昨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在區院繼續受審。控方讀出梁於參選2012年立法會選舉時的捐贈申報及聲明書,指涉案的25萬元並沒有被梁用於選舉經費之中。 控方呈上選舉事務主任林敏欣的證供,林引用資料指出梁於2012年選舉的開支及捐贈均為約88.7萬元,捐贈者為社民連、四五行動及曾健成。控方續稱,被告未有把本案涉款25萬元用於選舉,而資料亦顯示捐贈者四五行動的財政為唐婉清,唐於本案案發時、即2012年5月間亦擔任梁的議員辦事處兼職會計,梁曾把涉案25萬元轉帳至其戶口。 控方讀出匯豐銀行職員陳芷蘭的口供,指梁曾於2012年10月間到銀行要求把抬頭為他本人的50萬元銀行本票存入社民連戶口,但因抬頭並非社民連,故陳建議梁把本票存入自己戶口後再轉帳,梁拒絕。陳遂向同事請示,惟當時已有傳媒廣泛報道梁涉收黎智英捐款的新聞,銀行考慮事件敏感,決定交由銀行法律部研究。 陳芷蘭表示,其後銀行批准有關做法,惟梁及後稱已歸還本票。根據控方案情,該50萬元並非本案涉款。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46/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