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朗豪坊自動梯事故發生後,機電署隨即就保養工程編配問題向承辦商發出通告,要求承辦商上報每組工程人員每日處理超過6部升降機或自動梯的情G,並附上合理解釋。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認為,每日5至6部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檢查保養,仍屬於合理範圍,惟機電署應從實際情況監管承辦商人手編制及工程人員工作狀G。 謝景華說,現時業內人手緊張,除每月的例行保養或年度檢驗外,升降機及自動梯擁有人亦可以隨時因應狀G召喚工程人員到場,故工人需要隨時候命,不時出現超時及超額工作。他補充,隨茩輕銂懋|發展,樓宇愈建愈高,工程人員「抹機」(保養維修)需要更多時間,故機電署應從實際情況,例如大廈樓層的高低、升降機及自動梯的使用程度,來監管工程人員工作狀G。 業界稱人手緊張 倡從層數使用度監管 機電署則表示,自4月28日發出通告要求承辦商報告工程人員日處理超過6部升降機或自動梯的情況,截至5月17日,共收到由8間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提交共564宗報告,涉及4281部升降機及自動梯,佔其間升降機及自動梯需定期保養工作數目的約5%,機電署認為情G並不普遍。 署方又說,每天處理超過6部自動梯或升降機保養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保養工作在同一地點或地區進行、所需保養的升降機服務樓層數目較少或由工程人員超時工作,以完成額外工作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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