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警官否認製噪音阻被捕者入睡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大衝突,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昨續審。案發當日的臨時羈留中心值日官否認曾製造噪音令被捕人無法入睡,又稱當時沒有被捕人打瞌睡或精神欠佳,辯方質疑她曾涉警隊紀律聆訊,她回應指當時已認罪,故不涉誠信問題。
被指拍^罵「搞到我無得收工」
署理總督察陳鷃鬺@供時表示,她案發當日於秀茂坪警署的臨時羈留中心任值日官。代表第5被告連潤發(25歲)的大律師表示,陳是「好惡」的警員,她曾於羈留中心內拍打^面及製造大量噪音,並大聲喝罵想入睡的被捕人,說「你]搞到我]都無得唌B無得收工!」。
陳否認有關指控,並稱沒有看到有被捕人因感寒冷而顫抖,亦不見有人打瞌睡或精神差,強調當時沒有任何人向她投訴。
辯方續指出,陳於2012年接受紀律聆訊被警誡,事件指她曾用手機擅自拍攝警方內部的電郵,並在沒有加密的情G下將相片發給14名同僚。辯方認為她有違反警務規則的前科,但陳強調她已在紀律聆訊中認罪,「所以我魈ntegrity(誠信)係無doubt(可疑)」。
落口供警員:曾向被告噓寒問暖
辯方質疑,另一名證人、警員楊溢峰抱荂u趕收工」心態替連潤發錄取口供,故沒有了解連當時是否感飢餓或寒冷,楊溢峰否認,並稱他曾向連噓寒問暖。本案所有控方證人作供完畢,聆訊押至本月26日再續。
本案首被告楊子軒(18歲)及次被告羅浩彥(20歲)同為運輸工人,第3被告陳紹鈞(47歲)報稱無業,第4被告孫君和(27歲)為旅行社職員,第5被告連潤發為工人。
【案件編號:DCCC8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