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健倡解散專委會 未有機制先例

[2017.05.18] 發表
工聯會黃國健提出解散UGL調查委員會,然後再成立新一個委員會調查。他承認現時沒有解散委員會的機制,也沒有先例可循,「姑且一試」。(曾憲宗攝)

【明報專訊】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定於明日(周五)下午重開,主席謝偉俊昨表示,議程中將包括是否立即公開會議,以及副主席周浩鼎應否退出委員會。建制、泛民昨均指支持公開會議。雖然周浩鼎仍未對退出委員會表態,但工聯會黃國健反建議解散委員會重選,指做法可讓公眾感覺「從頭來過」。不過按照規程,立法會現時沒有如此解散機制。

建制泛民皆撐公開會議

泛民早前去信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要求公開會議,連特首梁振英亦指贊成會議「在陽光下舉行」。

謝偉俊昨表示,周五將召開閉門會議,首項議程是投票決定是否將會議公開進行。他亦指有委員要求周浩鼎退出委員會,相信屆時將討論有關事項。建制派多名委員包括容海恩、黃國健、何君堯均指出,公開會議完全沒有問題。

規定任期至完成工作

工聯會黃國健反提議解散委員會,由內委會重選。黃國健稱,泛民公開高調評論閉門會議內容,對委員會造成「政治壓力」,意圖脅迫委員會按他們意願行事。他亦指現時委員會已喪失互信的工作基礎,相信若繼續開會,只會爭拗不斷。

黃國健承認,他的建議事前未與建制派商討,昨午才在建制派「碰頭會」上推銷方案。不過,根據立法會規程,「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 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是根據《議事規則》第20(6)條成立。委員會委員是由主席經內務委員會的建議而作出任命,其任期是在委員會完成工作及作出報告後才終結。如專責委員會出現空缺,委員會會先討論是否需要填補空缺。換言之,委員會成立便應完成工作,並沒有解散先例或機制。

尹兆堅:解散委會只為幫周紓壓

民主派批評解散的建議,指不應「一人犯錯,要委員會全體承受」。民主黨尹兆堅認為解散委員會「不恰當、太草率」。他指出,解散委員會如「諉過於人」,「好似委員會犯錯」一樣,目的只是幫周浩鼎紓壓。

專責委員會另一委員林卓廷亦指出,非常擔心重選後,建制派利用大多數議席,篩選委員會成員,將一些「麻煩人」排拒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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