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媽」重大商業機密被竊
【明報專訊】記者8日從貴陽南明警方處獲悉:歷經三個多月的偵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經偵大隊,一舉將涉嫌洩露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業機密的賈某抓捕歸案,該案涉案金額高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
去年5月,「老干媽」工作人員發現,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的一款產品,與老干媽品牌同款產品相似度極高。該事件引起了老干媽公司的警覺,公司相關人員認為此現象很可能存在重大商業機密的洩露。
同年11月8日,老干媽公司到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疑似公司重大商業機密遭到竊取。
接到報案後,南明經偵大隊高度重視。偵查人員從市場上購買了疑似竊取老干媽商業機密的另一品牌同類產品,將其送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結果為該產品含有「老干媽牌」同類產品製造技術中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
經查,涉嫌竊取此類技術的企業從未涉足該領域,絕無此研發能力。老干媽公司也從未向任何一家企業或個人轉讓該類產品的製造技術。由此可以斷定,有人非法披露並使用了老干媽公司的商業機密。
鑑於案情緊急重大,南明經偵大隊遂將案情向分局領導進行了專題匯報。分局領導聞訊,當即責成經偵大隊成立專案組,組織精幹力量,多策並舉,慎密偵查,盡快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分和落腳之處。
經多方了解和仔細排查,偵查人員將注意力最終鎖定到老干媽公司離職人員賈某身上。2003年至2015年4月,賈某歷任老干媽公司質量部技術員,工程師等職,掌握老干媽公司專有技術、生產工藝等核心機密信息。2015年11月,賈某以假名做掩護在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業任職,從事質量技術管理相關的工作。
涉嫌商業秘密洩露的案件中,大量的證據均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存在的,其證據一般都是隨身攜帶。圍繞這一線索,辦案偵查員展開調查,依法搜查扣押了賈某隨身攜帶的移動硬盤及內含的電子證據資料,並在其檯式電腦中發現大量涉及老干媽公司商業秘密的內部資料,這也印證了辦案人員的判斷。
據披露,這些涉及公司機密的核心技術,包括水豆豉的生產工藝、原料配比等內容。此外,警方認定賈某有重大嫌疑還有一個原因,賈某在老干媽任職期,曾因違反公司規定,被扣罰半年工資,月薪近萬元的賈某離職前,薪水大幅度下降至2000到3000元,賈某心中不快,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不過賈某在其任職期間,與老干媽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與保密協議」,約定賈某在工作期間及離職後需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且不能從事業務類似及存在直接競爭關係的經營活動。自2015年11月,賈某將在老干媽公司掌握和知悉的商業機密用在另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的生產經營中並進行生產,企圖逃避法律約束和制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行為,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嫌疑人賈某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案,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