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凶殘檢察官顏漢文遭永久免職
【明報專訊】被稱為「史上最凶殘檢察官」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不僅婚外情生子,就連因涉買凶殺人遭停職期間還酒駕。司法院職務法庭痛斥他損害司法尊嚴,昨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喪失公務員任用資格確定。這是職務法庭成立以來做出最嚴厲懲戒。
判決指出,61歲顏漢文任職高雄地檢署時,因常幫金山寺前住持處理法律事務,因此得知退休警員莊茂鴻向金山寺承租寄棺室等場所獲利豐厚,顏因負債累累,竟與莊男協議奪取寺產控制權,但釋圓塵接任住持後解除租約,顏、莊憤而計劃殺害他。
2012年間,顏漢文以假車禍殺人,但因釋圓塵及時閃避,保住一命,不久,他又指使手下對釋圓塵開槍,幸釋圓塵只受輕傷。顏漢文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今年初將他判刑14年10月定讞,他已入獄服刑。此外,顏還利用檢察官身分關說他人刑事案件,投資補習班分紅,並與女子發生婚外情而生有一子,也未斷絕關係;案經監察院通過彈劾送職務法庭審理。
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顏漢文身為檢察官竟不思潔身自愛,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尊嚴至鉅,應予嚴懲,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