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限制農地建屋面積 修訂建議將在下月公聽
[2017.04.26] 發表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日前就農業保留地(ALR)興建房屋設定面積上限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結果以7比2通過,有關修例建議下月可進行公聽。
修例建議包括讓面積半英畝或以上的農地,可興建最多1000平方米(10,764平方呎)的房屋。對修例建議投反對的市議員Carol Day表示,她反對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修例建議容許某些想建更大(超越1000平方米)房屋的農地主人可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但所要求的條件卻含糊和彈性過大。例如證實申請人有耕種「一段很長時間」,她指沒有資料解釋「很長」代表多少。
另一名投反對票的市議員是Harold Steves;反對的市議員曾要求將問題交回市府職員再研究和反對可申請建更大房屋。
附例修訂建議將在5月15日進行公聽,然後再經市議會作最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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