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促政府設對}基金 僱主小額供款 工會倡基金只補貼僱主一半 杜絕濫用
【明報專訊】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消強積金對},諮詢期明日(18日)完結。綜合多方意見,勞資雙方有初步共識,同反對政府提出方案,建議由政府注資設立基金支持,而僱主就每月替僱員小額額外供款。商界建議政府注資百億,另僱主供款不多於200元或員工1%月薪,但不同方案建議政府及僱主注資方式略有不同(見圖)。有工會則提出,僱主只可獲基金補貼一半金額,杜絕濫用基金風險。有學者認為,偏主定額供款有損公平性,對低薪工人不公平。
明報記者 葉真真
本報向勞工處查詢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數量及總結,處方截稿前未有回覆。
鍾國斌倡政府注150億 不改兩金
多個政黨、商會提出具體方案,其中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提出的方案最為勞方接受:在不改變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下,政府為基金注資一筆過的150億元,其後僱主每月為每名僱員額外供款100或200元,支付長服金及遣散費。
五大商會方案取消長服金
另一商界方案由五大商會,包括工業總會、中華廠商聯合會等共同提出。工總副主席郭振華說,初步方案為僱主、僱員、政府各為僱員多供1%月薪到強積金戶口,政府同時另設基金作為支付遣散費(改稱代通知金),金額為僱員兩個月薪金,並取消長期服務金。他表示,僱主不用擔心日後要一筆過支付兩金,以致難以承擔。據了解,五大商會明日再開會修訂最後方案。
勞工界一致反對更改現時兩金的計算方法;職工盟提出,由僱主供款到基金,每月款額約僱員入息的0.5%,上限為150元,另政府注資50億元,整個基金用作發還僱主已付的一半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另一半由僱主自行承擔,防止基金成為僱主提款機濫用。
勞顧會委員周小松表示,見到僱主擔憂在政府方案下日後要一下子付大筆款項而結業,同意以基金形式解決對}問題,而自由黨方案與其最初的想法一致,值得探討,政府亦應以此為基礎,制訂防止濫用措施,確保基金運作穩健。另一委員鄧家彪亦同意成立基金「水塘」方案最可取,因為可以不改動兩金,讓僱員取得應有權益,促請政府回應勞資雙方的訴求。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早前撰文,表示由於沒有更詳細內容,難以評估自由黨方案的實際可行性,但關注方案的公平性,因為方案性質是「員工人頭稅」,每名員工100或200元,對低薪工人不公平,是一項倒退的稅率,而中小企薪酬偏低及人手密集,定額稅絕對不公,暫見政府方案較可行,但需考慮如何協助企業處理撥備問題等。
學者:倘現裁員潮 政府需「包底」
教育大學社會政策講座教授周基利表示,雖然基金形式運作獲勞資雙方一致共識,但政府亦要衡量,一旦經濟轉差出現大規模裁員潮時,有需要「包底」;防止濫用方面,政府要界定僱主的定義,例如只有持一半股份者為「僱主」,可以在基金提取遣散員工的資金,否則有人可能藉股權變動,或易名作出假遣散,濫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