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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上周,內地網民發布了一張外國人在上海地鐵11號線車廂內大吃大喝的圖片(圖),可見4名外國男子佔了車廂內的一排座位,並在通道架起一張小摺疊桌,桌上放滿了食物;其中兩人手持酒杯,另兩人似乎是在分麵包,彷彿將車廂當成了野餐的營地,引起熱議。
上海地鐵回應稱,車廂內不得飲食喝酒,有關規定已寫入「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但由於沒有寫入《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不具有法律約束性,因而也沒有具體的處罰規定,只能在道德方面進行教育批評,通過乘客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