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郭晉安及其胞姊郭致因出任董事的草姬國際有限公司,前年在報章刊登保健產品廣告,涉訛稱廣告照片中的老翁曾服用產品,但其實老翁的照片是從美國網站買入,他並無服用該產品。草姬早前被票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裁判官認為顧客不會因為老翁的照片而購買產品,昨裁定罪名不成立。 廣告上老翁沒服用產品 裁判官裁決時稱,老翁並非名人,他在相片中只是飲茶、托腮、傾偈,沒明示或暗示食用產品後會有改變,顧客不會因這張相片而購買產品,相片未達關鍵程度的虛假,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經理代祖父填問卷 官質疑真確性 惟裁判官表示,廣告上的用家感想僅來自一份試食者的問卷,而試食者為草姬市場部經理的祖父,但問卷是由該市場部經理填寫,故「高度懷疑問卷的真確性」,強調若海關以試食者意見是虛假作為檢控基礎,結果可能會有不同。 根據控罪,草姬於前年10月在報章登廣告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即指稱產品「草姬腦還童膠囊」已獲廣告照片內的男士認可,而該男士在認可前亦曾服用該產品。 【案件編號:KCS36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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