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銷售守則》,規管奶粉商及零售商的推銷手法,包括廣告只能展示牌子名,不應展示奶粉類別或罐身圖像,奶粉商亦不應提供免費試用裝或折扣等促銷。議員質疑奶粉商會否遵從自願守則,倡立法規管奶粉宣傳及銷售。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稱,若守則成效欠佳,不排除立法。 擬年中推自願守則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質疑,自願守則是否足夠保障家長及嬰兒,認為值得考慮立法,保護家長不受誤導性廣告影響,促政府交代何時檢討成效及立法時間表。議員譚文豪則憂慮僅部分奶粉商願遵守規定,譚稱,若政府希望提升本港母乳餵哺率,需延長產假等措施配合。陳肇始回應,政府擬於年中頒布守則,業界需時調節,政府其後會評估奶粉銷售手法有否改善,若成效好便不用立法,否則不排除立法,惟有關評估料需時數年。她補充,政府將諮詢時部分建議如規管營養聲稱抽出,正研究立法。 此外,會上續討論擴大煙包上的健康忠告覆蓋面積至85%,面對議員質疑擴大健康忠告的成效,以及圖像覆蓋防偽標籤或致私煙更易魚目混珠,陳肇始重申,據外國研究,擴大圖像及改變設計式樣對控煙成效大,目前建議已平衡業界訴求。 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提出無約束力動議,認為立法會即將要處理《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若政府堅持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例,議員沒足夠時間辯論及表決修正案,恐損立法會職能,要求政府押後至5月再提修例,動議獲在席議員通過。食衛局原擬今年首季刊憲,對於上述動議會否影響計劃,該局昨回覆,正研究議員所提出意見,希望能把修訂建議盡快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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