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事焦點:暴動罪囚3年 官︰須付代價 (圖1) 概念詞彙︰法治(rule of law) ■考考你(進階級)﹕ 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的旺角衝突,首次有示威者被裁定暴動罪成。首被告許嘉琪的代表律師曾指出,許參與旺角衝突,目的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出於對社會不滿及為小販發聲,但沈官不認同,直指「暴力就是暴力」,暴力行為對人和社會的傷害,不會因施暴者的目的而出現分別。沈官指暴動罪行的判刑須強調阻嚇性,案中無人傷亡不是減刑因素,法庭不能姑息參與暴動的人之暴力行為,也要通過判刑告知公眾,任何人參與暴動前須明白要付出代價,且代價可能會很大。法官終判處3名示威者即時入獄3年。 資料來源︰明報新聞網,2017年3月18日 ◆問題﹕討論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和啟示。 漫畫創作﹕梁浩銓 顧問老師﹕通識科教師劉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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