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樂基幼兒學校2008年起在九龍塘現址營運,該地規劃用途是「住宅」,營運幼稚園須申請。城規會過去以有條件許可方式批准樂基營運,但樂基於2014年申請續期時,城規會以交通問題為由拒絕,直至樂基提交交通改善方案,才獲准營辦至今年7月,但九龍地政處向業主表明必須申請豁免書才能經營,並要交以租值估算的豁免費用。 地署:早解釋豁免費有追溯期 地政總署回覆稱,有關幼稚園違反用途限制,其業權人2014年4月提交豁免書申請,地政處在處理時已向其解釋豁免費設追溯期。今年1月地政處向業權人發豁免書基本條款,追溯期由2011年5月至2017年7月。署方指豁免費是按既定程序收取,若有偏離,會對其他遵守條款者不公。 佔地逾1000平方米的樂基幼兒學校(九龍塘),2008年起首次申請規劃許可,城規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批准營運幼稚園,為期3年,但表明屬臨時規劃性質,並須符合消防、保護樹木及提供泊車設施等4項條件;幼稚園至2011年再獲續期3年。 兩申改劃獲批 第三次受阻 2014年樂基再申請續期時,都會規劃小組拒絕,指不能接受其交通影響評估,恐立不良先例,令區內交通擠塞惡化。及後樂基向城規會申請覆核,並提交改善方案,包括減少校車數量、校車在校內上落,並調整上午班下課時間。城規會大會最終准許幼稚園營運至今年7月,但九龍地政處當時已向業主表明必須得到地政總署的豁免書才能繼續營運。 城規會委員潘永祥說,地契一般已規定地皮用途,「如想永久更改用途,例如住宅轉商業,一般需補地價」,但若只屬臨時形式更改用途,就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及繳交豁免費,款額以地皮更改用途前後的租值作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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