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前年喬裝乘客使用Uber並拘捕多名司機,其中5名司機罪成,有現任Uber司機聞判決後決定「金盆洗手」,覺得為少許收入而犯法並不值得;亦有司機無懼法律責任,明言會繼續載客,認為政府應持開放態度對待新穎的交通方式。有法律學者強調,今次判決代表相關司機面對的控罪風險會增加。 有人載客依舊:被控「你情我願」 昨日仍是Uber司機的38歲陳先生,得悉判決後便決意放棄,他稱「不值得博,風險太大」。從事殯儀行業的他,過去近半年兼職做Uber司機,一周平均會駕駛Uber 3至4日,一個月可掙約5000元。他說現時收入不值得他去知法犯法,表示過往不擔心執法是因為案件未有判決,又稱現在即使Uber強調已購買第三保,作用亦不大。 本身經營網店的兼職Uber司機姚小姐則表示毫不擔心,「剛剛才車多一程」。她認為即使被控告及被停牌,亦是「你情我願」,又相信選乘Uber的乘客會預料自己未必受第三者保險保障。她續稱,除非警方開始大規模執法,否則她不會放棄擔任Uber司機,並稱Uber服務質素好,政府應持開放態度對待新科技。 張達明:警加強執法 被控風險增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被定罪司機會有刑事紀錄,相信本案定罪後警方可就同類情G加強執法,即代表Uber司機被告的風險會增加。他說裁判法院的判決對同類型案件無約束力,惟相關案件若成功上訴至高等法院,其判決就具高參考價值及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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