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剷車司機摸16歲養女胸部,稱胸部太小會被男人遺棄,並用聲稱可豐胸的「聖水」噴養女胸部。司機昨承認兩項非禮罪,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淫念犯案,被告妻子及兒子亦有為他求情及到庭支持。 被告認「一時鹹濕」 妻兒求情 控方案情指現年16歲事主X自一歲起便被姑丈從內地收養,並與58歲被告一家於粉嶺居住,多年來一直和睦共處。直至去年10月16日傍晚,被告飲酒及看到報章的不雅照後動色心,進入當時16歲的X房間,提議資助她做豐胸手術,被告突然拉起X的襯衫,以檢查胸部為名觸摸X乳房及郃鋮鰾Y2至3秒,又說胸部太小「女人會被男人遺棄」。1分鐘後,被告再手持一噴霧進入X房,並稱用此「聖水」可助豐胸,並不理X反抗擅自拉起她的襯衫,觸摸她乳房4至5秒及向她噴「聖水」。 被告的24歲女兒得悉事件後質問被告,被告當時辯稱「係為佢(X)健康好」。其後X向學校社工求助,遂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稱自己「一時鹹濕,行為不齒,好後悔」,聲稱X曾做手術切除乳房的纖維線瘤,擔心X健康才檢查她的胸部,且欠深思熟慮,所以沒有叫妻子協助。被告又知道家人不喜歡他迷信,故叫X不要向他人透露「聖水」一事。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後被告自知行為不當,已召開家庭會議向X及家人道歉。辯方呈上被告妻子及兒子的求情信,稱被告是好丈夫及好爸爸,二人亦有到庭旁聽。X現已搬離被告住所,投靠居於深圳的親戚。 裁判官強調事主為被告養女,案件嚴重且判囚可能性大,將被告還押,待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X的創傷報告後,押至本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4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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