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司法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會議昨日作成重要決議,未來將建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經立院修法後,被判決確定案件的被告或當事人,都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審查法官的裁判理由是否違憲,大法官審理案件門檻將大幅放寬。 前總統陳水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被認定收賄且有「實質影響力」,遭最高法院依貪污罪重判定讞。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近日一再表示,迫害阿扁、郭瑤琪等綠營首長的法官、檢察官,如果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真的死不瞑目。加上司改國是會議昨天的結論,外界認為,郭瑤琪及陳水扁案露出「曙光」。外界質疑此次司改國是會議所提「裁判憲法審查制度」是為特定政治人物量身訂做,讓其官司翻案,司法院為避免異樣眼光,傾向讓該制度不回溯,但案子進立法院審查後,卻有可能被加註「限條件回溯條款」,讓大法官為特定政治案件進行平反。 裁判憲法審查大幅放寬大法官審查案件門檻,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的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雖然舉手同意,但他同時也憂心未來大法官會議將成為第四審,且大法官審查具體個案,是目前憲法沒有付予的權力,冒然執行新制恐有違憲之虞。基層法官對此制度變革的態度則是「隨遇而安」,他們認為如果這不是第四審什麼才是第四審?如果司法院要審判機關化,讓大法官會議結果作為最終審判,只是讓官司增加不確定性,無法早日確定,對於速審速結的司改理念是大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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