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地華裔電影監製被控性侵女演員及模特兒案昨日繼續審理,辯方再次質疑女事主證供的可信性。而女事主則堅稱,自己只是向被告示好而非示愛。
溫哥華最高法院昨日再次審理案中其中一名被告,華裔男子賴德明(Alan Teck Meng Lai ,譯音)的相關案情。於前一日出庭的一名女事主透露自己在2013年6月到溫市中心漢比街(Hornby St.)一個柏文單位赴宴後昏迷,蘇醒之後發現下體疼痛出血。
她昨日繼續作證。辯方律師交叉詢問時,質疑她先是向警方隱瞞案情,在法庭上作證也不盡不實;又指她曾經向被告索取10萬元的掩口費,但直至警方揭露,她才肯承認。辯方律師又指摘她貪戀被告的錢財,故此通過電話短信示愛。但女證人堅稱只是表現友好,並沒有挑逗對方。
在辯方律師的嚴厲盤詰下,女證人一直低聲細語,其後更語帶哽咽,最後更哭泣起來。法官體諒女證人承受巨大壓力,宣布休庭,讓她情緒平復後再作供。
辯方律師質疑女證人是否與有幫派背景的男友合謀,要挾被告要錢。
但女證人一再否認。又說不願意看見男友牽涉入該案,故此先前沒有完全披露她與男友的接觸。
女證人說,她的男友曾建議為她出頭對付被告,但她堅持要自己處理,處理不來便報警。她否認通過男友的幫派背景勒索金錢。
另一方面,控方昨日傳召在本省實驗室任職的一位化驗師出庭作供,講述如何在2013年7月為該案兩個尿液樣本,一個血液樣本進行檢測。辯方律師查問時,這位華裔化驗師指出,當天他是根據電腦上的工作編排,專門為這些樣本檢測迷姦藥GHB(gamma-Hydroxybutyric acid)。
華裔化驗師說,他本人並不知道是誰決定為樣本檢驗GHB。他懷疑有可能是警察的要求。他指出,在約會強姦案件中,檢測GHB是十分常見的步驟。除了賴德明外,涉案的另一名華裔,電影監製羅英浩(Ying Ho Raymond Law,譯音)也面對一系列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