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2月涉嫌在台灣殺死台籍女友被捕的38歲香港籍男子成俊傑,早前在台灣法院被控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昨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於刑期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赴台共度歲不滿事主見前男友 根據資料,早前法官在判刑時表示,被告造成死者家屬巨大悲痛,而且犯案後試圖逃匿,惡行重大,但考慮他酒後一時氣憤,被捕後坦承認罪,一、二審依殺人罪判處10年。但被告不服判刑兩次申請上訴,至昨日被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至於民事賠償部分,一審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被告須賠死者父母共新台幣756萬元(約190萬港元),則還可上訴。 根據案情,2015年港人成俊傑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在台灣的律師事務所任法務助理的王姓女子並相戀。去年2月,成赴台與王度農曆新年期間,因不滿王在大年初二與前男友會面,酒後在桃園市出租套房內與王爭吵,成激動下用衣服勒死王後逃去;翌日,王的前男友到訪揭發命案報警,警方經調查在桃園市一間旅館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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