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8歲華裔鋼琴教師陳永平(Yung Ping David Chen,譯音)被控性侵5名女學生的案件,經兩個星期的審訊後控辯雙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到下星期五宣判。辯方律師指事隔多年,女事主供詞的準確性低,又認為事主所描述的侵犯行為只是無意的身體觸碰,而控方就反指被告的供詞並不可信、不合常理,為了逃避刑責而編造故事。
辯方律師首先陳詞,他多次向法官強調不會質疑5名作供事主的誠信,但認為部分案情已事隔多年,證人未必能夠完全準確地敘述事發經過,而她們作供時都承認有些細節未能確認,記憶亦模糊,因此不能成為本案的有力證人。
至於最近期的指控,即首名證人供稱在2013年上鋼琴課時遭被告觸摸胸部的事件,辯方律師表示所有指控只是事主的一面之詞,不能排除證人所指的侵犯行為,只是無意的身體觸碰。
律師續說,該名事主作供時曾表示不喜歡被告觸及她身體的任何部位,包括因教學需要而要觸及的背部和腰間,因此認為事主只是討厭被告的教學方式。
辯方又指,第2名作供證人的供詞前後矛盾,指她在庭上供稱每次上課都遭到侵犯,但根據警方的口供,證人當時只表示偶然會被觸摸,而其他證人在描述事發經過時都無法提供細節和時序,因此證人口供的準確性成疑。
辯方又指,上課時鋼琴室的門雖然關閉但沒有上鎖,而被告的妻子一般都會在家中,隨時進入鋼琴室送食物和飲品,因此被告與學生並非完全獨處,被告亦沒可能冒險犯案。他說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要求法官判處他的當事人所有控罪不成立。
控方陳詞時則重點質疑被告供詞的可信性,指陳說謊以及顯得心虛。控方指,陳在庭上自辯時多次打斷控方提問,又答非所問,故意把焦點轉到他的教學技巧和專業上,企圖轉移視線。被告曾多次表示因為事隔久遠,教過的學生又多,所以不可能記得細節,但當接受控方盤問時,卻突然記起所有細節。另外,陳曾供稱要懂得避忌,所以不會親吻10歲以上學生的額頭,控方隨即提出指事主案發時已12歲。被告當時回答指,因為該名事主曾見過他親吻孫女的額頭,並說「我喜歡」(I like it),所以相信事主並不介意。控方指,被告的回答令人難以相信,認為他編造故事將侵犯行為合理化。
控方又指,被告解釋將手伸到學生腋下,以提醒他們彈琴時要放下肩膀的做法不合常理,認為被告是聽取事主供詞後而捏造的解釋。相反,控方指5名事主的證供可信,強調她們沒有誣衊被告的動機,雖然她們記不起案發時的一些細節,但卻能仔細描述被侵犯的過程,足以證明被告罪名成立,而在控方陳詞期間,陳永平在犯人欄內不時搖頭。
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五宣判。
被告陳永平涉嫌在1994年至2013年期間,於家中教授鋼琴時侵犯5名女學生,被控性侵、性猥褻觸摸等9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