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鈺儀判囚30個月
即時上訴保釋免獄中過年
[2017.01.27] 發表
【明報專訊】詐騙逾5000元罪名成立的潘鈺儀(圖)昨被判監30個月,即時入獄。她當場被警員用手銬上鎖帶走。不過﹐其代表律師馬上為她提出上訴﹐昨午潘鈺儀順利獲得保釋﹐得以暫時恢復自由身。
當潘取得保釋後﹐即向各大傳媒廣發通知﹐一是透過電話聯絡傳媒﹐她強調自己至今仍未入獄﹐現階段等待排期進行上訴﹐估計至少需時數月。
對於潘鈺儀再度獲釋﹐受害人吳先生表示﹐「是意料中事」。他覺得此案尚未結束﹐因潘鈺儀聘請了出名的律師上訴﹐最終結果如何﹐目前是未知之數。
對昨天的判決﹐吳先生表示基本滿意﹐認為正義得到伸張。他又感謝頤康基金會澄清事件真相。
就受害人被騙的62萬元﹐潘鈺儀早前已通過律師歸還3萬元,法官昨天判她在未來10年中要還清剩下的59萬元。但法官計算騙款只算本金﹐利息也有將近7萬元﹐沒有計入。他對此覺得有點「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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