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牌移民顧問王迅(Xun Sunny Wang,譯音)移民造假案中被控及已認罪的3名女僱員,昨日進行判刑聆訊。她們的代表律師以女僱員們分別擔起養家及照顧子女責任,並有兩人分別已繳清加拿大稅務局追討欠稅部分及罰款13萬多元及17萬元,再加上他們事後對於參與公司造假感到極度不安及後悔等理由,請求法官考慮判兩年少一天的有條件刑期,且讓他們可以在家軟禁,可以照顧家庭。
3名女僱員當中有兩人已有公民身分,但48歲的姜芠(Wen Vivian Jiang,譯音)只有永久居民身分,一旦她被判刑確定,即可能被遣返回中國。律師們強調,這些在王迅公司工作的女僱員,他們在進入公司工作時並不知道公司為人造假,他們一再被公司安撫稱聘請的移民顧問有合法牌照,而他們也只是按照老闆的指示做事,直到後來才逐漸發現公司涉及造假。
3名被告女僱員分別是39歲的吳明坤(Ming Kun Makkie Wu,譯音)、47歲馬錦(Jin Fanny Ma,譯音)及姜芠,3人在去年10月已經承認觸犯移民法例、欺詐和逃稅瞞稅等罪名,檢控官建議法官對3人分別判刑3年。被告3人昨日均有出席在卑詩省級法院舉行的判刑聆訊。
吳明坤的代表律師米克爾森(Brian Mickelson)指吳有兩名分別7歲及5歲的子女,他們在私立小學就讀,而吳現在於一間皮膚保養產品公司任職,擔任產品專員的工作,而她雖然結婚,但因為財務問題及與丈夫感情不睦,仍然同住。
他說,吳一直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她的丈夫並不負擔家用,一旦她坐牢,則家中兩名子女將頓失所依,無人接送上學及照顧3餐,令子女生活陷入困難。
米克爾森說,吳在被捲入公司負責人王迅的造假案時,她感到焦慮及愧對家人,並在2015年時陷入輕度憂鬱,而在決定認罪之後,吳的心理負擔才得以減輕。
他表示,吳是在2009年開始知道公司為人造假,那時她注意到公司收集一些需要申請楓葉卡的客人的護照,送回中國蓋出入境戳記再送回;也注意到幫助那些申請公民入籍的申請人製造假的僱用證明,由客人固定給公司一筆費用作假薪水。
他說,吳因為內心極度不安,吳曾經在生第二胎休產假時,一度想離開公司。吳後來被稅局要求繳回欠稅及罰款部分總共13.3萬元,吳已依規定繳清。
姜芠代表律師約翰遜(Chris Johnson)指出,姜在中學時期是全A的好學生,亦取得大學學位,她有信仰並參加教會,15年前移民加拿大,她的丈夫比她大10歲,目前在中國經商,由她獨立照顧子女。
約翰遜說,姜在大學時期曾經有被性騷擾經驗,可能令她日後即使遇到不滿的事亦不敢出聲,她主要負責翻譯及協助客戶等工作,而在知道公司為人造假之後,她亦感到焦慮及抗拒,但由於這是一份不錯的工作,所以她繼續做。
至於47歲的馬錦,約翰遜說她小時候患有腦膜炎對她留有影響,她也只有高中學業,結過兩次婚,與第一任丈夫有兩名女兒。
約翰遜表示,與前兩名僱員一開始即進入New Can Consultants Ltd.工作不同的是,馬錦在進入王迅旗下的公司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工作時,那時僱用她的是王迅的合夥人,該合夥人於2008年死於癌症,之後才是由王迅一人負責公司。
約翰遜說,馬在進入Wellong工作之前於餐館工作,而有認識的人介紹她到Wellong工作。
馬錦被稅局追稅及罰款高達20萬元,她尚未繳清,但約翰遜表示她一直與稅局人員協商還款時間,展示她有決心還稅局錢。
檢控官麥克唐納(Bonnie McDonald)昨日還無機會針對律師所建議提出反駁,聆訊押後至本月27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