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身分上訴成功偏低
全國不足10% 大溫稍勝大多區
【明報記者張伶銖報道】移民部內部統計顯示,被移民部以違反《移民法》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即使上訴,在全國的上訴成功率低過1成,而在大溫地區的上訴成功率只有兩成,說明遭取消身分人士的上訴成功機會不大。
移民律師王仁鐸最近透過《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內部對永久居民身分遭取消個案上訴結果的統計。過去雖然常發生有永久居民在喪失身分後,上訴失敗的情況,但移民部從來不曾定期公布有關統計數字。
統計顯示,全加在2014年,移民及難民局(IRB)總共受理1008宗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的上訴申請,當中有88宗申請獲准,成功率低於1成。經過分析,88個獲准個案中,有2宗是引用法例時出現錯誤的;8宗是引用法例時有錯誤及移民部在理解情況時發生錯誤;有50宗被判依法仍有身分;有28宗是依法以及加上人道立場考量而給予保留身分。
在大溫地區的上訴申請結果方面,統計顯示,2008年大溫上訴成功的比例仍然高達31%,但此後即告減少,2009年成功率降至23.4%,2011年回升至25.6%,2012年遽降至16.2%,2014年則只有20.4%。
相較於大溫的個案,大多倫多地區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人士上訴成功的比例更顯得非常低。統計指出,大多地區2008年上訴成功比例為11%,2009年之後即長期低於10%,2014年560宗申請,只有38宗申請獲准,成功率只有6.7%,比例非常低。
王仁鐸指出,對於許多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而仍想上訴的人士來說,向移民及難民局(IRB)上訴部門(IAD)提出上訴,幾乎已是最後希望所在。一旦上訴失敗,極少人願意,或是有財力可入稟聯邦法院,像一些知名度高的中國逃犯如賴昌星或高山一樣,和移民部為身分問題繼續糾纏。
他表示,一般人並不知道,移民及難民局的上訴部門握有對於永久居民身分的「生殺大權」,上訴部門的裁審委員可就個案作出決定。
他說,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一般原因是時間上未居住足夠日子,而上訴部門的裁審委員其實是可以衡量這些人違法的程度,決定是否給予另一次機會,但從統計數字看來,能夠上訴成功的機會其實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