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店取36瓶食油稱調查
食藥品執法員:「依法搶劫」
【明報專訊】湖北黃岡市黃州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執法人員,日前被內地傳媒揭發出現執法亂象。數名執法人員到一間糧油雜貨店,在沒有任何文件下,聲稱要取走商品進行「樣品調查」,一次過卻取走36瓶食用油。店主與他們理論時,其中一名人員竟表示此舉為「依法搶劫」。
據湖北電視台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數名黃州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執法人員到涉事糧油雜貨店,聲稱進行「樣品調查」。店主張先生表示,當時執法人員聲稱懷疑店內某品牌食用油有問題,需要帶走樣品調查,其間未有出示相關執法文件,直接從店內搬走36瓶食用油。從片段可見,隨後店方要求對方出示執法文件時,執法人員以「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回應。
張先生不滿對方未有出示依據便取走36瓶食用油,直斥「你這是搶劫」。詎料執法人員未有在意,反而回答「搶劫就搶劫,依法搶劫」。張先生表示,這種情況過往多次發生,但此次數量實在太多,他向執法人員稱已致電予傳媒求助,對方才放下商品離開。
記者到黃州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尋求對事件的回應,但對方不願意解釋。黃岡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局局長舒先華表示,若要進行抽樣調查,需透過付款購買,否則屬於違規行為。
記者隨後到黃州區其他糧油雜貨店進行調查,發現當局對過期食品的罰款不一,對小商戶的罰款由3000元至8000元人民幣不等,更有糧油大企業被罰66萬人民幣,後來提出行政覆議上訴得直,才免遭鉅額罰款。舒先華表示,若商戶自行處理、銷毀過期糧油,只會受到警告和責令改正,不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