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欽差」高規格「督政」
被稱為「環保欽差」的中央環保督察組,由環保部牽頭成立,中紀委、中組部官員參加,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休的省部級官員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現職副部級幹部擔任,規格可謂相當高。最重要的是,督察組是代表中央對各省黨委和政府部門開展的環保督察,並非過去僅針對企業,是要「督政」,難怪各地政府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到來高度重視。
督察結果交中央 左右官員任免
中央環保督察組在今年年初正式亮相,按照環保部多位官員此前說法,該組將在未來兩年對全國各省督察一次。督察結束後,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要向中央組織部移交移送,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根據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為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2015年7月審議通過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當時特別強調,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幹部。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因此,在督察組進駐前,被督察地方都會提早部署。比如在11月21日,湖北省代省長王曉東就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對前期發現的問題要雷厲風行整改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即知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