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建議,法官及司法人員在2016/17年度加薪4.85%,並追溯至今年4月起生效;另因應2015年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以上級別法官的基本薪金再上調6%,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下級別的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金加4%,調整會追溯至今年9月生效。換言之,司法人員今年獲雙重加薪。
馬道立加11% 月多3.4萬
今次是自獨立的司法人員薪酬釐定機制於2008年5月設立以來,首次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現有的福利和津貼待遇作全面檢討。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為例,目前是司法人員薪級表薪點第19點,月薪306,150元,按年度加薪4.85%,再因應基準研究把基本薪金上調6%,調整後薪金為340,258元,實際金額加幅為11%(見表)。
宿舍折現最多每月16萬
政府亦批准由薪常會通過的一系列福利,除加薪外,亦提供包括以現金津貼代替宿舍,最高金額每月達16.1萬元,另外亦有醫療保險津貼等(見表)。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申請相關撥款。
馬道立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待遇改善表示歡迎,認為有關調整能加強司法機構在招聘法律人才的吸引力,特別是改善房屋及醫療福利方面,是解決高等法院原訟庭人手問題的積極一步。
司法人員薪常會表示,在制訂年度薪酬調整建議時,已考慮及平衡特首會同行會在2008年通過的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以及法官和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等。
盼紓緩法官人手荒
司法人員薪常會指出,司法機構在招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級別法官上持續面對困難,而3個司法人員入職職級,包括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薪酬均低於法律界收入,當中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的薪酬持續大幅低於法律界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42%擴大至2015年的60%。
司法機構發言人稱,過去數年招聘面對困難,人手不足情G持續,截至上月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有9個空缺,佔整體編制34人的26%;加上法官退休而預期出現的人手流失,料情G將更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