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選委欠6個才夠1200人
【明報專訊】根據《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自上屆起,特首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選委名單由38個界別分組的所屬選民投票產生。
今屆選委會選舉有1539人獲有效提名,當中300人已自動當選,立法會及全國人大則有101名當然委員,餘下25個界別或小組須經投票產生選委,至於宗教界早前已抽籤或自行協調得出60人的選委名單。換言之,現時已產生461名選委。
選舉委員會的投票制度以「得票最多者當選」,而選委會的選民分為「個人票」及「團體票」,今屆登記選民合共24.6萬個單位。
飲食界、商界(第二)、進出口界等12個界別的選委已自動當選。由於進出口界的有效提名人數得17,較議席數目少1人;立法會及全國人大原應有106名當然委員,但因青政二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加上議員馬逢國、田北辰及廖長江等3人與港區人大身分重疊,令當然委員議席變相再少5人,導致今屆選委最多亦只有11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