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港難民政策如「犯罪的法律」
【明報專訊】因揭發美國政府監控國民通訊而被通緝的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3年多前曾匿藏香港近一個月,先後住在3名難民家中。他近日接受加拿大傳媒Ricochet Media記者Ethan Cox訪問,形容特區政府對待酷刑聲請者法例及政策猶如「一種犯罪的法律」( a kind of law which is itself criminal)。
批食物援助難維生
報道中,斯諾登指香港是全球最富裕城市之一,卻見到留港難民在貧窮中掙扎,飽受歧視及壓制;他認為政府拒絕別人以工作獲取薪金及食物的權利,卻提供完全不足以生存的食物,做法難以想像。他形容特區政府對待難民政策猶如「一種犯罪的法律」,呼籲大眾設身處地思考難民兒童的家長所面對的生活。
報道中,斯諾登提到留港期間得知酷刑聲請個案處理過程需要10年,其間申請者要以自己的方式找食物、付房租、水電費、買衣服等,同時會因工作而被拘捕;斯諾登形容,現時本港每月向酷刑聲請者提供的食物券及食物轉帳卡遠不足以生存,令他們處於飢餓及赤貧。
報道提到,他再次感謝願意收留他的3名難民,不但沒有如常人般拒絕其請求,反而作出回應,拯救了他的性命。在港幫助斯諾登的律師Robert Tibbo期望,該3個難民個案可盡快獲得處理。他批評港府的制度未能滿足酷刑聲請者生活需要,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權法》等,使他們迫於無奈返回原居地,遭受折磨。
保安局﹕已有支援 需取平衡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表示,終審法院亦已裁定不容非法入境者在港工作的政策合法合憲,社署一直透過非政府組織向聲請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包括住屋津貼、食物券、衣履、基本日用品、交通津貼、輔導等,以免他們滯港等候審核期間陷於困境。發言人指出,政府有責任避免聲請者在港生活陷於困苦,亦不可以製造磁石效應,吸引更多非法入境者來港,兩者之間需取適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