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資回應審計﹕與配偶機票超支 成員須自掏腰包
【明報專訊】審計署前天發表的報告質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為來港開會的非本地成員的配偶,提供商務客位來回機票。教資會昨發表澄清聲明,稱若非本地成員有意攜同配偶隨行,該成員及其配偶的機票開支總和,如超出秘書處為非本地成員本人所訂下的單人價格上限,額外開支須由該成員自行承擔。
審計署:政府規定公費不可付配偶旅費
審計報告質疑,教資會做法沒參考政府做法,後者規定公職人員公幹時,其配偶若有意隨行,該公職人員的旅費不能用以支付其配偶的旅費。
教資會昨稱,該會非本地成員為來自世界各地頂尖大學的翹楚,現任及近年成員包括英格蘭高等教育資助局前總裁、英國伯明翰大學校長、倫敦大學前校長、兩名牛津大學校長、美國史丹福大學及哈佛大學院長等。他們一般無償付出時間,僅按年收取象徵式酬金,而沒有領取任何薪金,其來港出席會議屬義務性質,而且往往須離開其全職工作崗位。教資會希望繼續吸引他們來港服務,為本港大學教育提供寶貴意見,故此提供與成員地位相稱的酒店住宿及機票,方便他們來港出席會議。
教資會:非本地成員乃學界翹楚 義務來港
教資會是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規定邀請本地旅行代理商報價,並以當中最低報價訂出機票價格上限,教資會秘書處可為非本地成員代購機票,如他們決定自行購買機票,則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