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就詐騙長者 裁禁入證券市場罰款8.5萬
【明報專訊】列治文一間長者中心的創辦人劉天就(Tin Chao Alan Lau),遭卑詩證監會(BCSC)裁定詐騙投資者指控成立,他並被永久禁足證券市場,除須償還受害人約3.8萬元的投資款項餘額外,亦被罰款8.5萬元。
證監會昨日公布,由三人組成的專員小組就長者中心Canadian Low Income Seniors Affordable Housing Society的創辦人兼理事,現年90歲的劉天就對一名投資者的詐騙行為作出裁決,並向他頒布禁令和罰款。
證監會裁決文件指,劉在2013年12月成功說服中心一名男義工投資5萬元到該中心,劉曾告訴該投資者,稱他的款項會用於購買物資,向低收入長者轉售。
不過,劉則將款項存入到他自己的銀行戶口,並用於個人開支上。
劉並承諾對方那筆投資可獲5厘年息,並會給對方每月支付利息,存放期為6個月。專員小組證實,劉曾接載那投資者到銀行,完成將款項轉到劉的戶口的手續,而手續的文件是英文,但投資者卻完全不懂看英文或說英語。
證監會提到劉不當行為的嚴重性是毋庸置疑,而當局亦一直視詐騙為最嚴重的行為不當,而對脆弱的長者行騙更是「極之嚴重」,投資者男義工更曾經作供稱他本來很尊重劉。此外,證監會亦考慮劉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投資者指那筆錢本來用於支付他和妻子的基本生活開支,但現只可取回5萬元中的1.2萬元,劉的行為使他的生活大受影響。
證監會提及,劉在聆訊期間曾呈上一份以中文寫成,附有英文譯本的文件,這份沒有簽名的文件曾被指稱為劉與投資者之間的和解協議,但當局卻沒有收到已簽署的文件,並且沒有進一步證據可顯示雙方曾達成協議。
證監會行政總監提出要向劉天就罰款12.5萬元,但專員小組考慮到劉的多種情況而最終認為罰款8.5萬元較適當。其中提及劉的財政狀況,如在2012年至2014年間,他的個人戶口和信用卡紀錄顯示曾屢次透支,簽帳金額貼近信用上限,雖然沒有直接證據可揭示劉現時的財政狀況,但證監會認為他屬非常有限,「基於劉現年90歲和他的工作前景亦非常有限,這情況不太可能會改變。」
專員小組考慮他的信譽會因為這次事故而破壞,他亦因禁令而需辭去上述長者中心理事一職,小組認為這些損失對於劉來說比罰款更為重要。此外,罰款8.5萬元這金額亦已超出詐騙的金額,這可反映劉行為不當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