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熱氣球慘劇 遺屬向勝景遊索償千萬
【明報專訊】2013 年埃及樂蜀熱氣球發生爆炸慘劇,9名港人罹難,其中6名死者的家屬去年入稟高院向勝景遊索償,周二入稟申索書,詳列15項申索理據,各人分別向勝景遊索取21.1萬元至約508萬元、合共1061萬元的賠償。其中死者關佩雯的家屬蕭志強表示,民事索償已是家屬「最後一個要勝景遊承擔責任的方法」。勝景遊發言人回應稱,已交由律師跟進,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勝景遊:交律師跟進 家屬:冀對方願和解
蕭志強表示,過去3年來勝景遊均拒絕與家屬溝通,甚至拒絕協助家屬向埃及保險公司索回當地活動保單,家屬也期待今次民事索償,對方願洽談和解,「目標是要求對方承擔應有責任」,如拒絕和解,有關聆訊預計明年底定出審訊日期。
6名死者家屬的索償額由約21.1萬元至約508萬元不等,其中索償金額最高為37歲任職業治療師的死者關佩雯的個案,索賠508萬元。各人申索理據包括勝景遊沒盡責審視當地熱氣球公司提供的服務質素,即使是外判活動,勝景遊亦有責任保障質素。申索書同時附上勝景遊於當時的行程中向旅客派發的宣傳單張、收據及相關的免責聲明等。
6名死者的家屬去年入稟高院向勝景遊索償時,勝景遊一方曾要求法庭剔除家屬的入稟狀,被法庭駁回,聆案官當時認為家屬一方待死因庭聆訊後才向勝景遊送達具申索書的入稟狀,做法並無不妥。死因庭今年6月7日裁定全部死者均死於意外,向旅議會及勝景遊提出11點建議,包括要求旅議會把各國提供的具風險活動按風險程度分類,並要求勝景遊在提供具風險活動前先作風險評估,要求他們3 個月內書面回覆是否接納,以及交代已採取的步驟,若不接納亦要交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