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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恐懼鳥小說評不雅 出版商罰4萬

【明報專訊】本地網絡小說作家「恐懼鳥」熱賣小說Deep Web系列早前被淫審處評為不雅物品書刊,負責出版該系列的出版公司,昨被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下稱電影報刊辦)票控8張傳票,公司承認書本未有適當包裝及未有加上適當資料等罪,共被罰款4萬元。

電影報刊辦回覆本報查詢稱,至昨日共收到208個有關Deep Web系列投訴,歡迎法庭裁決,會繼續採取適當及相稱的執法行動以執行法例。

出版社去年盈利14萬

辯方求情稱,被告元點媒體有限公司於2012年成立,有3名員工,公司主要出版流行文學、愛情、科學等刊物,去年營業額為180萬元,盈利14萬元,涉案的兩本書分別以88元及98元出售,今年5月被投訴前共賣出1.5萬本。

辯方求情 回收後難再上架

辯方又稱,該書被投訴後,公司已盡快下架及回收,為書本加上封套,書本回收後書局已不再願意為該書上架,現積存5000本於貨倉,又指書價的一半要付予發行商作發行費;公司初犯,首次出版此類刊物,做得不理想,已汲取教訓,重犯機會微,請求法庭寬大處理。

控方指出,初犯者違反條例最高可被判罰款40萬元,過往案例以罰款500元至1萬元不等。裁判官其後下令被告每張傳票罰款5000元,8張共罰款4萬元。

根據案情,電影報刊辦今年5月收到投訴,遂派員到各大書局購買共6套書,並把其中3套書呈上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書籍被評不雅物品,當中包含暴力、色情文章,辦事處進一步發現書本只由一個透明膠袋包住,其中一本書更沒警告字句,有警告字句的書本則未有清楚印上出版人的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違反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4條規定。

【案件編號:ESCC26229-26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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