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之鋒於判刑前夕透過facebook直播,透露早前與感化官見面,被問及有否感到後悔及會否再犯,他當時回答說:「我無任何悔意,無做到反而更加後悔」,並向感化官表明「對我來說,公民抗命是我相信的事」,故即使要他坐監,他未來仍會公民抗命,挑戰現有體制。 獲釋始知放催淚彈 金鐘被佔領 黃之鋒在直播中憶述,案發當晚(2014年9月26日)他被警方扣留46小時,直至28日晚上大律師替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他才獲准保釋。獲釋後他得知警方施放催淚彈,金鐘則被示威者佔領,當刻他感到激動和振奮,「短短46小時發現香港有翻天覆地的改變,香港已經變了另一個世界」。 「抗命就預了承擔法律責任」 他又指由被捕直到審訊完結,歷時足足兩年,「整件事都很不易過」,而審訊剛巧與他校內測驗撞期,結果測驗需要改期。但他認為「投入公民抗命,就預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即使未來仍要面對一宗接一宗的審訊,他們都會以平常心面對。 他又引述報道指律政司已完成蒐證工作,準備正式檢控雨傘運動的代表,故他相信大規模的清算陸續有來,希望大家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多鼓勵他們這群年輕人。 黃之鋒又談及羅冠聰參選立法會的選情,形容羅是他的戰友,有信心他能夠創造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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