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普通科醫生梁英傑涉於2009年為女病人做結腸鏡檢查時,未有向她充分解釋檢查風險,以及不當地做結腸鏡檢查,造成病人腸穿孔,被控兩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舉行紀律聆訊,裁定梁在未充分向病人解釋檢查風險一項專業失德成立,被判罰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1個月,緩刑6個月執行。 稱不適缺席聆訊 醫委會昨召開紀律聆訊,梁英傑以身體不適為由未有出席。根據第1項案情,79歲女病人黃艷芳(音譯)於2009年3月3日因腹痛向被告求醫,獲被告安排翌日到寶血醫院,接受包括結腸鏡檢查在內兩項檢查,由被告親自施行。病人投訴梁在診症時及做結腸鏡檢查當日,未有向病人及其家屬清楚解釋檢查的風險,包括腸穿孔。 第2項控罪提到,病人在接受結腸鏡檢查後仍感腹痛,被告遂轉介病人到伊利沙伯醫院,檢查後證實病人腸穿孔,病人質疑腸穿孔是被告未有妥善檢查造成。惟控方已表明不會就第2項控罪提證據,故醫委會決定不處理此控罪。 透過律師向家屬致歉 被告透過代表律師向病人家屬致歉,亦未有就第1項控罪抗辯。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沒有專業失德紀錄,並聲稱被告曾做上萬次結腸鏡檢查,今次是首次遇到病人腸穿孔。辯方強調被告在事發後已立即改善,自始每次都有向病人清楚解釋醫療程序風險。 除名1個月 緩刑6個月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稱,雖然結腸鏡檢查造成腸穿孔的可能低,但仍有一定風險,醫生有責任向病人披露所有風險。考慮被告過往沒有不良紀錄,醫委會裁定梁英傑1項專業失德成立,判被告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1個月、緩刑半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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