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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專責調查總統、院長級官員貪污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成立9年後,將走入歷史。法務部答覆立委書面質詢時表明,「不宜於檢察機關內另設特偵組」,要讓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回歸常軌,建請立法院修法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讓特偵組退場,有效重建人民對檢察官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