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多倫多士嘉堡華裔女性﹐本是一個無法承受高風險投資損失的人﹐疑被其財務顧問編造為「激進的投資人」﹐讓她參與了一個「借款投資」的計劃。但這個投資計劃蒙受大幅度損失。最終這個財務顧問則不知去向。這位女性將這個顧問所在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合共索償逾百萬元。
事情開始於2011年7月。當顧問開始鼓動她參與上述計劃時﹐她向顧問表明﹐她無法接受任何投資損失。
除非投資收入可以大到和回款額度差不多的地步﹐她才會考慮簽署借款合約。
顧問回答說﹐他介紹的這個投資是保險的﹐投資收入肯定可以抵消歸還本金和利息的數目。但顧問沒有介紹這個計劃的細節、風險﹐甚至也沒有告訴她是什麼財務機構發行這個計劃的。
從2011年下半年她參加計劃後﹐到2013年9月﹐她才接到一份投資報告。該報告反映﹐從2013年1月1日到6月28日﹐她的投資出現很大損失﹐差不多是她迄今全部儲蓄的數目。她大為震驚。
此時顧問說﹐「你想要高回報﹐當然要準備經受更高的風險」。她提醒他﹐她完全不是一個能夠承受財務風險的人。
但他卻對她表示﹐她只能坐等。到2014年11月。顧問告訴她﹐他已經無能為力。
這位投資人最終向顧問所屬的保險公司投訴。到2015年3月﹐保險公司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束﹐其中提及投資人填寫過一份「投資導航」表。該份表格將投資人描寫成為「激進的投資人」。
這位女投資人大吃一驚﹐因為她從來沒有填寫過這樣一份表格。她從而發現自己的簽名被人仿冒。之後﹐她更進一步發現﹐許多她名下的借款文件﹐簽名也都是仿冒的。
在和該名顧問中斷聯繫相當長時間之後﹐投資人發現保險公司又給她設定了一名新的顧問。
雖然投資失利﹐但是還款則仍在進行。無端蒙受這樣的欺騙和經濟損失﹐令到這位投資人身心俱疲。她為此浪費了許多時間﹐焦慮、失眠。最終於2015年4月向安省法庭狀告該保險公司和顧問。
這名華裔女子索取的賠償是一般損失12萬多、加重損失5萬和懲罰性損失100萬元。這名苦主正在聯合多名華裔受害人提出集體訴訟。
這名華裔女子向法庭提出的起訟書,還未獲法庭審訊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