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獲發認可USB 可攜回家工作
【明報專訊】有高級懲教主任遺失俗稱「USB手指」的外置記憶體,導致有囚犯自殺片段等外泄,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懲教人員只能用有懲教署CSD字眼的指定外置記憶體,上面刻有的號碼是職員編號,其他沒有懲教署標誌的記憶體,均禁止攜帶入院所內。該署人員稱,院所內的共用電腦數量有限,人員下班後亦難留在院所內處理文件,因地方及電腦不足,故容許職員以須輸入密碼才能開啟內裏檔案的記憶體,將考勤報告及調查文件帶回家處理,有需要時亦容許複製閉路電視片段到記憶體。
涉事影片僅高級人員可下載
據了解,有關外置記憶體可供員工存放及複製普通低保安度的文書資料,但懲教院所系統內的囚犯個人資料,各人員只可按工作內容及職級看到所需工作資料,亦不容許複製資料。
至於事件涉及的閉路電視影片則存於另一個伺服器,只有高級懲教人員兼獲授權者才可下載閉路電視片段,並由主管複製到指定人員的「USB手指」,以便人員可帶離院所處理。
前線人員:無規定何時刪USB資料
有前線懲教人員稱,部門指引並無規定職員在指定時間內刪除已下載到記憶體的片段及文件,如遺失相關外置記憶體,僅建議「盡快」報失。
是次泄漏的片段,部分為荔枝角收押所單人囚室內的影片,但並非所有單人囚室都安裝了閉路電視,只是部分用作囚禁情緒不穩、需密切監控囚犯的囚室,才有閉路電視。
稱打鬥自殘「不時發生」
有前線懲教人員稱,一般不會把工作帶回家,但有時工作緊急,偶爾亦有同事帶考勤報告之類文件回宿舍。不過,該前線人員指片段中打鬥及有囚犯自殘的情况「時不時有發生」,形容片段「無新聞價值,經常都發生這些事情」。
過去警方亦曾發生警務人員遺失沒加密的「USB手指」致機密資料外泄,警隊遂於2009年提供2800隻有加密功能的「USB手指」予所有督察級以上人員,以安全傳送機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