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召專車應用程式Uber在今年4月,被賓夕凡尼亞州公共事業委員會(PUC)以非法營運為由,破紀錄罰款1140萬美元。Uber其後上訴,PUC委員昨日投票後決定重新審議對Uber的罰款金額。 Uber 早前向PUC上訴時指,應以該公司在賓夕凡尼亞州違規營運的日子衡量罰款,而非以接載乘客的次數計算。Uber前年未獲PUC批准,在賓夕凡尼亞州營運了 6個月,同年11月被兩名州行政法官判罰5000萬美元。PUC其後將罰款大減至1140萬美元,但仍是該機構有史以來最高罰款紀 錄,而罰款金額仍遠高於另一間違反同類規定的電召專車公司Lyft的25萬美元罰款。 Uber早前已決定在賓夕凡尼亞州第二大城市匹茲堡成立全球總部,其上訴獲得賓夕凡尼亞州民主黨籍州長沃爾夫(Tom Wolf)及匹茲堡地區官員支持,他們認為PUC對Uber處以天價罰款,將打擊創新企業在該州投資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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