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地稅採取用者付費做法
【明報專訊】卑詩大學(UBC)房地產教授薩默維爾(Tsur Somerville)指出,現行住宅地稅根據物業估價而定,計算方式簡單,也有具備了一些基本公平精神。他建議,若能精確計算業主對市府服務的需求,作為地稅計算基礎,即採取使用者付費做法,如此將更為準確。
不過,他認為,光是計算不同房屋之間對市府服務的需求,即有其難度,例如是否根據人數計算?還是根據幾個房間計算,均可能有爭議。
他說,現行的地稅,分成住宅地稅及商業地稅,一般認為商業物業所需要市府服務多,所以對商業課較高地稅,商業地稅稅率約是住宅地稅的4倍。
他表示,不同住宅的地稅,目前則根據物業價值而定,獨立屋估價高,且估價增幅高,以致獨立屋需繳的地稅較柏文或城市屋高。
薩默維爾說,原來的制度在樓價變化不大時,所引起的抱怨並不多,但現在由於一些獨立屋業主看到地稅增加20%,一些業主又已經是退休人士,收入不多,地稅增加令他們生活負擔加重,才會引起抱怨連連。
針對市長們希望省長改變地稅計算方式,允許柏文及獨立屋分開計算地稅,讓柏文業主也能因此多付地稅,薩默維爾並不認為這是減輕業主地稅負擔的好辦法。
他認為,各城市應該認真檢討開支,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如此或許可讓所有業主的地稅支出減少。
他說,讓柏文或獨立屋分開地稅,未來可能導致柏文地稅增加,到時又會有柏文業主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