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隆市一名21歲何姓男子,去年10月在臉書上結識一名就讀國一的少女,結果何男見對方稚氣未脫竟起了邪念,兩人首次約會回家發生性關係,後來何男為了省錢,更把少女帶往廟口公廁內成了四腳獸,但最終吃幼齒一事曝光,何男日前遭法官判4年有期徒刑。 據警方表示,何男其實平日無所事事,大部分時間都充當廟宇的陣頭,收入也不固定,而去年認識少女後,前後與對方發生6次性關係。 不過何男因經濟並不充裕,某次為了省錢竟把少女帶往廟口內的公廁,兩人就在公廁內發生關係,而女孩少不更事還把這件事當作「有生以來最刺激的性體驗」與閨密分享,結果卻被老師聽到,最後老師通知家長,家長一怒之下將何男告上法院,今年3月遭地檢署起訴。而何男向法官辯稱,兩人是情投意合狀況下發生關係,而少女的外型「超齡」,讓他誤以為她已經年滿18歲。不過承審法官認為,何男曾經到少女的學校接送,沒理由不知道少女仍就讀國中而未成年。日前本案審理終結,法院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共6罪,判處何男處有期徒刑3年2月,猥褻部分判處8月,合併應執行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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