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油塘「大本型」商場今年1月22 日發生罕見櫃員機錢箱失竊案,匯豐銀行被盜去168.8萬元。押款公司解款員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控方昨表示已起回被告送給內地女友的40.5萬元人民幣,故銀行實際損失約8.8萬港元。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利用工作之便,濫用僱主信任,處心積慮偷取客戶金錢,是典型違反誠信案件,判他入獄26個月。 起回送女友40.5萬人民幣 控方早前表示,警方會與內地公安合作,起回被告文冠新(30歲)送給內地女友的人民幣;昨說上周五(20日)已把起回的40.5萬元人民幣物歸原主,故匯豐實際損失約8.8萬港元。辯方稱文被捕後一直還押,沒有收入,故無能力再賠償該8.8萬元。法官表示,文幾乎歸還所有偷取的款項,是唯一考慮的減刑因素,遂額外給予他兩個月的刑期扣減,判入獄26個月。 根據案情,文為負責匯豐外判押款工作的布林克(香港)有限公司僱員,今年1月22日請病假,在「大本型」商場等待解款車抵達。文在當值解款員離開後致電匯豐銀行另一職員,訛稱是當值同事,表示已到達「大本型」商場,準備為提款機加錢,以免銀行職員因提款機警報系統響起而起疑。 匯豐職員其後發現提款機其中兩個共有168萬元的錢箱不翼而飛,兩個空錢箱後來被發現在櫃員機40米外的花槽。警方通過閉路電視片段鎖定文,並在其寓所搜出111萬元。被告警誡下承認因貪心犯案, 並把當中50萬元換成47萬人民幣,存入女友戶口。 【案件編號:DCCC 2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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