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婉琪提醒何鴻章 小心當時媳婦陳復生
【明報專訊】何鴻章一方昨在庭上,讀出2011年由何婉琪回覆何鴻章的信,當中提及當時何鴻章與兒子何東舜銘對簿公堂,何東舜銘不滿被父親誹謗,在美國維珍尼亞州法院控告何鴻章並要求賠償。何婉琪在信中一方面對父子對簿公堂深感無奈,但亦不忘提醒何鴻章要小心當時的媳婦陳復生(圖),何婉琪指陳復生可能口裏說關心他,但事實上她只對他的錢及人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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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婉琪在信中指出,她不希望捲入父子的爭拗,但認為兒子心裏仍很愛何鴻章,父子應平心靜氣解決爭執,直言父子對簿公堂互相傷害對方是非常瘋狂的事。據報,當時美國法院陪審團裁定,何鴻章須向兒子何東舜銘賠償120萬美元。
何婉琪亦在信中堅稱,何鴻章於1961年借了200萬港元給她投資,涉案股份屬於她,而非代何鴻章持有。根據原訴一方的書面開案陳辭,何婉琪一方辯稱,由於何鴻章與何鴻燊不咬弦,而當時為何鴻章工作的何婉琪,亦不方便以自己名義涉足賭業,故她與葉德利協議,由葉以信託形式代何婉琪持有有關澳娛股份,並以化名「黃萬里」掩護何婉琪的身分,故有關股份一直屬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