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中院前日公開審理廣東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蔡廣遼(圖)涉嫌受賄。 廣州檢方指控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近484萬元人民幣,為他人刪除犯罪記錄,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蔡廣遼表示認罪悔罪。 中新社報道,蔡廣遼1958年9月出生於遼寧省營口市,原任廣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系副軍職、武警少將警銜。 有消息則指,蔡是南天王葉家的人,曾擔任過葉劍英花帥的警衛。公安廳警衛局一向是正師級單位,蔡廣遼的副軍級是屬於高配。 助辦警證借警車 涉六宗罪 起訴書指,1995年至2014年,蔡廣遼在擔任省公安廳警衛處長、警衛局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人民幣328.9萬元、160萬港元、7000美元、1.4萬元澳元。 檢方指控蔡廣遼涉六宗罪,包括為多人借用省公安廳警衛局警衛車牌,為他人辦理警官證、職工證、武警車輛駕駛證等證件提供幫助,為他人刪除犯罪記錄等;利用其職權或地位,通過時任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長呂文彥職務上的行為,為深圳市震粵投資發展公司與武警廣東省邊防總隊第六支隊的合作項目提供幫助等,構成受賄罪。不過,蔡廣遼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可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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